第三章 误闯迷魂凼(1/ 2)
一个几十岁的汉子,管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儿叫“大哥”,这场面……其实也不算奇怪。
当“大哥”的,不一定要靠年纪,但一定要有实力。
有实力你才是大哥,没实力你就是弟弟,年纪大也没用,无非就是个老弟弟。
所以曾大宝到了孙亦谐的面前,那自然就成小弟了。
现在,大哥要你这弟弟给五十两,你给不给?你要不给,地上趴的那个“弟中弟”可要遭重了。
那曾大宝也没办法,谁让自己赶上这么个兄弟呢……
他在临安当了这么多年捕头,肯定也存了些积蓄,这回呢,算是全交代在里面了。
当然,孙亦谐也不白拿他们兄弟的银子:这五十两,算是“买卖”,就当是曾捕头掏钱替弟弟买下了薛推他们的这家店,今后这地方就归曾二宝了。
列位……这处置,可高明。
你说这曾氏兄弟有什么必须要死的罪过吗?也没有,那个年头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多,他们也不过就是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人,所以孙亦谐也不至于把他们赶尽杀绝。
可如果只是单纯把曾二宝打个半残,再逼曾大宝赔一笔银子给薛、袁、张三人……那也不妥。
虽然这看起来是帮朋友出了气,又惩治了恶人,但实际上这什么都没改变,反而会让矛盾激化,变成仇恨。
而眼下孙亦谐这办法,就挺好。
首先,人这方面,并没有给你打死打残,就是抽几下耳光罢了;对地痞无赖来说这也不叫事儿,连折了面子都不算,没准今后这帮混混还要出去吹嘘“我曾经被孙亦谐抽过”呢。
其次,钱这方面,这家店铺,五十两给了你们曾氏兄弟,就算你们是亏了点儿,那亏得也不多,好歹也得了份产业。
其三,孙亦谐跟曾大宝说这店算是给曾二宝的,那意思曾大宝也能明白——今后让你弟弟干点儿正经买卖,别再胡作非为,而你呢,都掏了那么多钱了,不用我说你也会劳心费力地管着他了。
至于那薛推、袁方治和张二贵呢,孙亦谐另有安排,他已让他们今晚就各自去收拾行李,明儿就带着他们一块儿回杭州去,今后这三位就吃他孙家这碗饭了。
长话短说,这天这事儿,这就算了了。
即便是那曾氏兄弟,事后也没什么怨言,毕竟曾二宝是得罪的是孙亦谐的朋友,最后能落这么个结果,他们已经很庆幸了。
第二天,孙亦谐便雇了两辆大车,带着袁厨王、张二厨,以及薛推全家,一同往杭州城去了。
昨天弄到的那五十两银子,孙亦谐自己可是一文都没留,转手就送给了薛推他们几个,他说是安家费,但其实呢……后来进了杭州城,三人的住处孙亦谐也都给安排了,不需要他们自己安家。
此时的孙哥,早已有了主意,他心想着:此番既然得了这三位人才,那肯定要好好拉拢,然后为我所用。
他由那洛阳“不归楼”得到灵感,打算自己在杭州也搞一个独一无二的豪华酒楼出来,名字他都想好了,就叫“西湖雅座”,直接开在西湖边上,价格能多贵就多贵,专赚凯子的钱。
不过这事儿要操办起来,可得不少时日,所以,咱们还是话分两头,先来看看黄东来那边的情况……
且说那黄东来离了武昌之后,便一路奔着富顺(今自贡)老家而去。
然,那李太白说得好啊——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。
本来从武昌到富顺的距离就比到杭州远,再加上入川的路不好走,黄东来可是比孙亦谐多行了十好几日才到了家。
赶巧不巧的,他回家那几天,他爹又刚好出门办事去了,既然如此,那黄东来干脆也不在家多留了;他写了封家书,跟管家道了几句口信后,便再度启程。
黄东来离家的那一天,是永泰十八年的十月二十三,黄历上写着:大雪,岁煞东,己不问卜,巳不远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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